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22〕391号),我市定南县洋前坝水库工程、宁都县团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2个项目纳入支持范围,获上级资金1.631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152亿元,省级投资0.4166亿元,主要用于中型水库建设及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调度,严格落实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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