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实行“清单制”实现见单清
访问量: 作者:戴昱 来源:全南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2-08-03 15:28:46
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坚持围绕“制度+任务+责任”,实行“清单制”,单单落实人,实现见单清,有效压实林政稽查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自2020年以来,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改进工作方法,每月初通过梳理当月工作重点,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把任务清单转化成责任清单,压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同时,实行销号管理,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清单”,并将上月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列为当月工作重点,特别是对疑难杂症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实现“见单清”。
该制度实行2年多来,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86起,移交涉刑案件25起,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戴昱)
自2020年以来,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改进工作方法,每月初通过梳理当月工作重点,列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把任务清单转化成责任清单,压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同时,实行销号管理,对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清单”,并将上月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列为当月工作重点,特别是对疑难杂症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实现“见单清”。
该制度实行2年多来,全南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86起,移交涉刑案件25起,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有效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戴昱)
(责任编辑:袁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