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联动机制,还绿水青山美丽“容颜”
访问量: 作者:欧阳志兴 曾林华 来源:龙南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23-03-31 15:56:58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正值造林时节,龙南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林姿雄带队,在近期办理的廖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现场开展修复造林调研指导。
近年来,龙南市林业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通过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管职责,夯实执法基础,改进执法方式,精准普法人群,全力守护龙南绿水青山。
龙南市林业局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机制,2023年一季度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4次,成功磋商达成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4起。坚持“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赔偿义务人进行自主复绿并安排林业技术人员进行修复监督指导,目前已责令赔偿义务人有效修复森林植被10多亩,缴纳国库生态赔偿金2万多元。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涉林违法犯罪既要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违法责任,也要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达到了办理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片的效果,全面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欧阳志兴 曾林华)
近年来,龙南市林业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通过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管职责,夯实执法基础,改进执法方式,精准普法人群,全力守护龙南绿水青山。
龙南市林业局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机制,2023年一季度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4次,成功磋商达成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4起。坚持“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赔偿义务人进行自主复绿并安排林业技术人员进行修复监督指导,目前已责令赔偿义务人有效修复森林植被10多亩,缴纳国库生态赔偿金2万多元。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涉林违法犯罪既要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违法责任,也要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达到了办理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片的效果,全面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欧阳志兴 曾林华)
(责任编辑:赖丽贞)